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5次第1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来源:证监会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0-01-1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率逐年上升;销售费用率呈现下降趋势,且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及其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2)说明剔除大客户低毛利率项目后,成套生产线毛利率总体仍低于单机设备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单机设备与成套生产线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各期钢材采购量与主营业务成本中的钢材成本不配比的原因及合理性,钢材数量单耗波动情况是否合理;成套生产线出货量与同期安装成本的匹配关系;(4)说明销售费用率逐年降低且远低于行业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承担费用的情形;销售人员数量和运输费用偏低的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是否符合行业特点;(5)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率持续上升且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7年开始,发行人新增对承德天卓的经销收入。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的定制化特征,说明与承德天卓合作开展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经销模式下的定价机制及其公允性;(2)说明经销毛利率逐年增加的原因,与直销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2018年与承德天卓交易金额大幅增长、2019年1-6月又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承德天卓及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主要来自于柬埔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同类型外销产品与境内产品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定价是否公允;外销毛利率与境内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主要外销客户背景、设备所在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展情况,与采购发行人设备规模及进度是否匹配;设备现场开始运行时间及目前运行情况;(3)主要境外订单获取的途径、合同签订及设备配送、安装调试情况,发行人及其柬埔寨子公司在整个销售环节的职责分工,海外客户购买的成套生产线由客户自行安装和调试是否符合产品特点和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通过柬埔寨子公司调节收入等情况,相关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4)境外主要客户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等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对第一大客户TTI的销售占比超过8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与TTI的合作历史,对TTI销售收入不断增长的原因,对TTI销售主要产品的生命周期及目前所处阶段情况;(3)通过TTI智能控制器认证的其他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面临的替代风险;(4)TTI对发行人及其他供应商的定价机制;是否存在充分竞争下毛利率下滑而导致业绩下降的风险;(5)与TTI、亚马逊等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可持续性;(6)目前与其他行业知名品牌合作关系的建立情况,是否存在持续开拓新客户资源的能力;(7)除电动工具控制器外,与主要客户在其他产品之间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单一产品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增长,出口收入占比超过9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业绩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影响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2)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3)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存在小幅波动,但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各细分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差异情况、原因及合理性;(2)主要客户TTI对供应商同类产品定价均采用成本加成方式下,发行人毛利率显著高于竞争对手和而泰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内销售返利、现金折扣与收入的匹配关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予计提或跨期计提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对各报告期毛利率的具体影响;(4)报告期内自主研发设备的投入、使用情况及对生产效率和毛利率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月10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6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针对不同业务采用工作量法、完工百分比法、交付验收法和服务期平均分摊法等方式确认收入。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方式下,判断完工百分比的主体及具体依据,预计项目成本与实际成本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情形,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2)说明交付验收法确认收入时,发起验收方的主体是发行人还是客户,是否存在验收时点不按照合同约定随意调节的情形;(3)结合报告期不同业务各期增量合同、存量合同的收入贡献情况及占比,说明合同及实现收入是否呈配比关系,是否符合商业实质;报告期软件开发与测试、IT运维与支持、数据处理、呼叫业务、现金业务、综合业务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业务收入的变动原因,以及营业收入增长与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波动较大,整体呈先降后升趋势,2019年1-6月毛利率上涨幅度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各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2019年1-6月毛利率显著上升的合理性;(2)IT运维与支持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其他业务随着规模扩大毛利率持续上升的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9年预测净利润较2018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净利润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合理性;预测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高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主要客户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的指引文件。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持续具备从事各类业务所必要的全部业务资质,是否依法取得,并均在有效期内;(2)相关资质到期后的续期条件及所需履行的续期程序、相关申请情况及进展,是否存在丧失相关资质或证书、认证的风险,如丧失相关资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3)发行人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业务是否符合指引文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风险;(4)数据处理业务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涉及,发行人是否就其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建立了完整的制度有效确保相关信息的合规使用。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人工成本和劳务成本较大,未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人数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员工“五险一金”缴纳的人数、基数、比例情况,未全部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合法合规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潜在纠纷;(2)报告期内未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3)未全部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是否存在被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4)劳务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业务实际和行业惯例,劳务公司选取的标准及其合理性;(5)发行人部分城市员工薪酬低于当地平均薪酬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体外支付工资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费振勇与发行人资金往来频繁,笔数较多、持续较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各笔资金往来的真实原因及其合理性,用途真实性与合法性,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情形;(2)发行人报告期内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有效规范运行,是否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要求;(3)发行人防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实际控制人费振勇和刘海凝出具的《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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