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1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来源:深交所 作者:贺娜 发布时间:2020-07-30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审议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直销与经销模式并举的合理性,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经销模式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 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56.55%、58.69%和 57.08%,显著高于同行业各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 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 2 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定价公允性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 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 1 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低于同行业企业的原因及会计政策选择的合理 性;说明 2019 年对中科汽车零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与海口 幸福之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33 万 元与 1,658 万元,分别占对上述客户 2019 年度销售金额的 62%和 87%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属于限制或淘汰 落后产能产品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强制限制生产的重大风险。 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美国万邦股权分布的具体情形及其控制权认定依据是否合理,美国万邦控制权归属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影响,报告期内美国万邦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变动 是否影响发行人申报前最近 24 个月控制权的稳定性。请保荐 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产品同质化高、研发投入比例不高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是否能够 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报告期内出现多项发行人与员工之间的未决劳动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客户数量较多,报告期内分别为 76,106 个、 80,115 个、78,120 个,同时上述客户中存在一定比例的第三 方回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客户模式和第三方回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保荐人代表说明客户走访和回函比例较低的原 因及合理性。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对检测业务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不当使用风险等)的控制机制及其执行效果。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新冠疫情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 包括参与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其拓展新业务对未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四)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借入股权质押资 金所履行的必要程序及主要用途。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银行存 款余额分别为 10.57 亿元、11.46 亿元,短期借款余额分别 为 11.52 亿元、12.53 亿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时点银行存款余额与短期借款余额同时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贸易摩擦与全球疫情的影响,说明新增产能的不确定性风险以及对未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人
4 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美国万邦公司章程中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劳动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原因及未来妥善处理劳资关系的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检测业务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不当使用风险,应对上述风险的内控机制与执行效果,并在 “风险因素”章节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新冠疫情对发行人 业务经营及可持续性的影响,并在“风险因素”章节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四)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合规性的具体措施,并在“风险因素” 章节中提示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0 年 7 月 30 日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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