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1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来源:深交所 作者:贺娜 发布时间:2020-08-11
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14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4 次审议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各年度存货“0-6 月”和“6 个月-1 年”库龄结构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设定的保质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发行人如何保证知悉经销商的库存情况,采取了何种措施防范经销商 过期产品流向消费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销售回款由第三方代客户 支付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在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方面的一致性以及可验证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在申报文件中称孙耀志先生与朱新成先生是基 于事实和协议而产生的实际控制人。鉴于孙耀志先生通过宛西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争议解决方式中对于控制股份最多的界定,上市满三年《一致行动人协 议书》终止后,发行人将采取何种措施以保证控制权稳定。 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经销商较为分散、退出和新增数量较高是否符合行业一般情况,经销商的不稳定是否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实验室为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场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拟搬迁或有被要求搬离可能性的处实验室用房的面积 及其占实验室用房总面积的比重;
(2)前述处实验室用房 在报告期内对应实现的营业收入,以及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
(3)对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营业收入损失及搬迁后可能对 经营情况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作为检测机构,与相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其他委托方在产品责任上分别承担何种责任,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预期市场需求,新客户的拓展 计划,说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
(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曾为欣旺达子公司,从欣旺达剥离前处于亏损状态,剥离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迅速增长,市场占有率持续大幅上升。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技术研发和储备、业务发展、客户开拓情况等,说明从欣旺达剥离后营业收入迅速增长的原因和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说明新增产能是 否与市场需求及市场占有率相匹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 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防范经销商过期产品流向消费者的具体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 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进一步降低第三方回款的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1)处实验室拟 搬迁或可能被要求搬迁的具体原因;
(2)前述处实验室用 房的面积及其占实验室用房总面积的比重;在报告期内对应 实现的营业收入,以及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
(3)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营业收入损失及搬迁后可能对经营情况的影响, 并进行风险提示;
(4)宝安实验室房产租赁存在瑕疵的解决方案。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和发行
4 人律师对上述租赁房产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0 年 8 月 11 日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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