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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崔荣华:加强北交所对物业企业上市指导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08

摘要:  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而在现代社区生活普及的大背景下,基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而在现代社区生活普及的大背景下,基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物业服务业已然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民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不可或缺的角色。

  “物业能够为未来的城市服务提供巨大想象空间,而资本市场风向往往能够对行业发展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全国人大代表,荣华控股企业集团党委A,如何让出身传统行业的物业企业符合北交所的市场定位,使成长型、创新型的中小物业企业能在北交所上市,需要北交所给予更为细致的指导规则。

  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共有91家公司在北交所成立后登陆市场,其中,超九成为制造业企业,服务业占比不到一成,且没有一家物业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物业公司有32家,其中,处在创新层的近10家,且大多数连续挂牌时间均满12个月,这些公司有的正在筹备北交所上市,有的则已经递交了上市申请。目前,在港股上市的49家物业企业中,旭辉永升服务、和泓服务等10余家公司均曾在新三板挂牌。

  “物业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的路径尚不够明朗清晰。”崔荣华认为,作为中小企业典型代表的物业企业若能获得北交所的上市指导及支持,将为物业行业的创新、规范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动力,加速物业企业向智慧社区建设者及多元化城市服务提供者转型变革。

  崔荣华建议,一是拓展专精特新企业登陆北交所的适用范围,明确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提升的标准。对于服务型企业,单纯从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比例去考量企业的创新性,缺乏科学性和实践性,因而亟须北交所拓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适用范围,从多维度多层次考量企业的创新属性,为现代服务企业登陆北交所指明方向;对于优质物业企业及现代服务业中的代表性企业,亟须出台对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1.4条进一步进行释义的上市企业推荐规定。

  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服务机构的联动与合作,深挖高质量服务型企业。北交所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服务机构的联动与合作,结合各区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选工作以及定期的培训辅导和走访,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挖掘高质量专精特新服务型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资本市场“蓄水池”“加速器”功能,做好服务型中小企业的前期规范化运营等资本市场培育工作。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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