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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获政策红包 概念股爆发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24

摘要: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将从财政税收和金融信贷等六个方面全方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期有望公布。  据经济...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将从财政税收和金融信贷等六个方面全方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期有望公布。

  据经济参考报4月24日消息,专家表示,为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今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将深入推进,相关法律修订以及实施细则制定有望提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推动下,今年农民人均获得的财产净收入有望增加。

  多位专家表示,随着《意见》的即将公布,预计多项政策红利将落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望迎来加快发展的良机。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农村绿皮书》指出,目前中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一是自我经营的家庭农业,二是合作经营的农民合作社,三是雇工经营的公司农业,四是新农民,五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目前,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三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还没有形成主要的经营力量。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张晓山表示,我国40%的耕地是由280万家的各类型新型农业主体负责经营,而剩下的两亿多农户经营着另外60%的耕地,这意味着,很多小农户还不能像新型经营主体一样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因此,新型经营主体怎样带动两亿多小农户一起发展,一起走上农业现代化道路,共享农业发展的收益和红利,这是一个新课题。

  据了解,《意见》的重点是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经营主体优化配置。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今年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等“三权分置”改革将深入推进。据悉,目前全国人大和各地方人大常委会正在加快调研进度,相关法律修订以及实施细则制定将成为今年的重点工作。

  广州万隆认为,农业特别是农产品以及加工行业是本次税改的其中一个获益的行业,加上对于农村信贷的抵税政策,都反映着中央本年支持农业以及农产品加工发展的力度,农业供给侧改革下农产品加工可以继续关注。新洋丰金正大山东矿机,农产品等。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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